各有关单位、校级质量工程项目负责人:
根据《广东技术师范学院教学改革与教学研究立项项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》的文件精神,我院开展2018年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结题验收相关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验收项目范围
2013年-2015年间经学院正式发文立项的专业综合改革试点、精品开放课程项目(见附件3),必须参加本次验收;项目如已入选省级的,不列入本次验收范围。
二、材料要求
(一)参加验收的项目负责人要结合项目建设标准和建设要求,对照项目立项申报书(申请书、任务书等),根据建设实际情况填写《广东技术师范学院质量工程项目验收登记表》(附件1),并提供成果实证材料,精品开放课程需提供课程网站。
(二)各二级单位对本单位相关项目结题验收材料进行审核,保证其真实性,并填写《广东技术师范学院质量工程验收项目汇总表》(附件2)。
(三)项目在建设过程中,更换了项目负责人的,需填写《广东技术师范学院质量工程项目负责人变更申请表》(附件4),经二级单位审核通过。
三、时间安排
(一)5月20日前,各单位统一将项目结题验收材料(汇总表、项目结题验收登记表及成果实证材料)等纸质版一式一份提交至教务处教学建设科,电子版(成果材料做成PDF文档,加封面和目录)发送到指定邮箱。逾期不予受理。教务处将组织专家进行结题验收。
四、其他事项
(一)对验收的项目作出通过、暂缓通过二类验收结论。
对暂缓通过的项目,教务处依据专家组意见向二级学院及项目负责人提出整改要求,限期整改达到预期建设目标后再次申请验收;对于验收结论为暂缓通过的项目,在该项目没有结题之前,项目负责人不能再申报教务处组织的各类项目申报。
(二)请各有关二级单位及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结题验收工作,精心组织、认真准备,切实做好结题材料填报、成果总结整理等结题验收相关工作。
联系人:闫仙,邮箱:gsjyk@gpnu.edu.cn,电话:38256661
办公地点:办公楼204
附件:
1.广东技术师范学院质量工程项目验收登记表
2.广东技术师范学院质量工程验收项目汇总表
3. 我院2018年需结题验收省级质量工程项目汇总表
4.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质量工程项目负责人变更申请表
教务处
2018年4月27日